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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总书记“法治观”-“奉法者强则国强”
来源: | 作者:pmo3221a4 | 发布时间: 2018-06-15 | 263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本文是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接受的特别专访:

  法治周末:您如何看待当前律师事业的成就与不足?

  王俊峰:中国律师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已经走过了30多个年头。律师行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,未来发展的空间和潜力也十分巨大。

  在35年的发展历程中,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,律师服务领域大大拓宽,律师制度不断完善,这些成就的取得有目共瞩。在制度建设方面,1996年出台的律师法构建起了我国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。2007年律师法的修订,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。2010年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《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》,对律师行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,为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。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,对律师刑事辩护制度作出了重要的补充完善,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刑事辩护职责,赋予了律师更多的执业权利。

  当然,我们也要看到,我国律师行业中还存在着行业发展不均匀、律师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、律师权益保障还不充分、执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等问题。

  我认为,中国律师行业发展能走多快、能走多远,不仅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程度相关,还与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风气能否形成息息相关。

  法治周末:十八大以来,全国律协对于律师制度的完善作出了哪些尝试?

  王俊峰: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吹响了深化司法改革的号角,敲响了律师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战鼓。

  从全国律协的角度来说,十八大以来,为完善律师制度,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,这包括:组织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,研究部署了推进政府法律顾问、企业法律顾问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创新工作;启动实施涉外律师“领军人才”培养规划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;加强行风建设,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》,成立了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;通过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,选派志愿律师等方式,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,等等。